1974年养老金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一种固定收益计划. 这意味着,该计划规定了领取养恤金或死亡抚恤金的资格要求,并规定了如何确定这些抚恤金的数额. 该计划提供退休(服务)养老金, 残疾退休金, 以及一些矿工未亡配偶的养老金. 1950年养老金计划并入1974年养老金计划,2007年6月30日生效. 下面介绍不同种类养恤金的基本资格规则. 更详细的信息在UMWA 1974年养老金计划的概要计划描述中提供.
在一般情况下, 1月1日前在烟煤行业工作过的矿工, 2012,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有资格领取服务养恤金:
一般来说,残疾养恤金没有年龄或服务要求. 任何矿工都有资格领取残疾抚恤金,前提是他或她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来说,未亡配偶养老金或共同养老金 & 遗属年金可支付给在领取时死亡的矿工的符合条件的配偶, 或者在某些情况下有资格领取, 1974年退休金计划的退休金. 该计划还向符合领取养恤金的服务要求但在开始领取养恤金之前死亡的矿工的未亡配偶提供退休前配偶年金.
1950年寡妇抚恤金可支付给1950年参与人的符合条件的寡妇,这些寡妇在领取1950年抚恤金时死亡.
1974年养老金计划参与者, 该计划可向死亡而正在领取的养恤金领取人的指定受益人支付死亡抚恤金, 或者已经申请并有资格领取, 死亡时的养恤金. 在某些情况下, 死亡抚恤金也可以支付给在1月1日或之后首次在煤炭行业工作的符合条件的新无经验矿工的受益人, 2012, 以及在该日期之后选择不参加1974年养老金计划的合格矿工的受益人. 如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则不向领取养恤金者支付死亡抚恤金:
1950名参加者, 该计划向已故养恤金领取人的遗孀或其他合格家属支付死亡抚恤金, or, 如果没有符合资格的尚存受养人, 退休金领取者的财产. 如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则不向1950年领取养恤金者支付死亡抚恤金:
如果寡妇的遗属领取了根据该计划向合格的未亡配偶支付的遗属抚恤金,则不向遗属的遗属支付死亡抚恤金.